【環保局回應】大肚區某宮廟活動噪音案 中市環保局:已違反噪音管制法規定 將據以告發處分
新華報導\1987創刊
有關大肚區沙田路附近宮廟活動噪音案,環保局說明,依據公告修正台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二規定:於台中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於公私場所不得使用擴音設施從事宗教或婚喪等民俗活動,違反者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可裁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至3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4月12日凌晨受理該噪音檢舉案件後即派員前往稽查,但稽查人員抵達現場後,廟會活動即未有使用擴音設備情形,現依所提供影片確實有使用擴音設施情形,已違反前述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環保局將據以告發處分。
環保局尊重宗教活動,考量廟會為民間習俗活動,但仍應以不影響市民生活活動為前提,請宮廟注意民眾生活環境,民眾若發現有噪音污染情形,可撥打市府1999專線或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局將立即派前往查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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