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總處強化赴陸管理措施 公務員違規赴陸案屢禁不止引發國安憂慮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近期,人事總處宣布將配合陸委會及移民署,持續加強對公務員赴大陸規定的宣導與管理,力圖遏止違規行為的發生。此舉旨在回應監察院通過的林文程委員調查報告,指出公務員違法違規前往中國大陸的案例屢見不鮮,且管理機制仍存有明顯漏洞,進而引發國家安全的重大隱憂。
根據相關規定,簡任(或相當簡任)第11職等以上公務員,必須經由內政部或其審查會批准後,方可前往大陸地區;而第10職等以下未涉密公務員,則需向所屬機關申請,經機關首長核准後,才能依法赴陸。違反規定者,不僅會受到兩岸條例第91條的罰則,還可能面臨考績上的懲處,彰顯政府對於赴陸管理的嚴格態度。
為強化管理措施,人事總處不僅在相關講習與宣導中反覆強調規定的重要性,並在官方網站設置大陸委員會專區供查詢,更於今年4月10日向各主管機關發出專函,要求公務員在平日與假日赴陸時,皆須依規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並在差勤系統中登錄備查。此舉旨在確保每一位公務員的行動皆在制度範圍內,杜絕違規行為的發生。
專家指出,公務員作為政府的形象代表,其行為不僅關乎個人職責,更牽動國家安全與外交關係。面對屢次曝光的違規案例,相關單位必須持續強化宣導與監督機制,確保規定落實到位,才能有效遏止潛在的安全風險。未來,人事總處將持續追蹤相關執行情況,並透過多元管道加強管理力度,以維護國家利益與公務體系的公正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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