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中市府重視學生受教權與校園安全 教育局強調:依法調查校園事件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市議會今(1)日定期會,市議員李天生關心台中市某國小疑似發生學生對學生的校園霸凌事件,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教育局表示,市府已督促學校在事件發生後,依規定啟動相關程序,積極處理;學校已聘請外部委員組成調查小組,教育局也於3月份派員至校進行輔導訪視,確保調查程序嚴謹,學校於4月25日將結果正式通知雙方,生對生霸凌不成立。針對家長不服學校處理結果,教育局已收到陳情書,將儘速召開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以維護學生各項權益。
教育局指出,有關該校特教生,教育局已核定該生每週40小時(全時)學生助理員服務,學校遴聘助理人員協助學生在學期間學習活動的協助及陪伴,若有情緒起伏時將適時介入安撫。此外,台中市情緒及支援團隊也於每週入校參加個案輔導會議,提供學校和教師諮詢服務,共同擬定協助學生方案;至於家長反映學校個別化教育計畫擬定及執行情形,教育局已完成督導及函請學校改善。
教育局強調,市府重視每位學生的受教權與校園安全,並嚴格要求學校依規定啟動通報、調查、協調及申訴等程序,持續營造友善安全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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