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捷運藍線機電標經費暴增是否提送修正計畫一節,捷工局補充說明如下:
新華報導\1987創刊
1、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第9點第3款,倘計畫總經費增加,即應修正原計畫,另再依「行政院核定重大公共建設修正計畫注意事項」第3點,若計畫內各項工程如確實依原核定計畫執行,僅係因物價上漲造成計畫總經費不足,計畫提報機關可考量於計畫總經費內先行發包僅因物價上漲之標案工程,再行提報修正計畫。
2、再查捷運藍線機電統包標確實係依捷運藍線綜合規劃核定之計畫內容辦理,並未調整相關事項,僅係因應物價上漲及市場行情等因素,增加發包經費,且該標案經費增加後,仍於計畫總經費額度內,故為利工程推動,於不逾計畫總經費之情形下,先行發包機電統包標。
3、另藍線刻正進行土建細設標之發包作業,未來將於細設階段確認經費需求,以利評估建設經費是否已逾原計畫總經費額度,倘逾原計畫額度,將依規定向中央提報修正計畫,以利計畫持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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