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加強噪音車源頭管制 環警聯合稽查與檢舉獎金成新策略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市政府近日宣布將於今年起正式將機車改裝排氣管納入定期檢驗範圍,未經認證者最高可罰款五千四百元,以強化噪音源頭管理。市議員楊大鋐在今日(8日)質詢中指出,雖然自去年(113年)起設有緩衝期,鼓勵車主申請認證,但由於檢測量能不足,導致執法成效受到影響。他建議環保局與警方應聯手加強稽查,並設立檢舉獎金機制,以有效遏止噪音車輛,改善民怨。
根據環境部與交通部的法規,自114年起,改裝排氣管將列入定期檢驗項目。113年為緩衝期,鼓勵車主申請認證,未取得認證的排氣管者,將依噪音管制法被處以900至1,800元罰款,若噪音超標,最高可再罰3,600元,合計最高罰款達5,400元。楊大鋐指出,去年許多車主趁著政策緩衝期,透過網路申請免費檢測,但由於檢測人力不足,導致實際執行困難。他關心台中市的檢測情況,並質疑是否有足夠資源落實政策。
環保局局長陳宏益表示,台中市預計兩輪完成所有車輛的輔導工作,第一輪已經通知完成,第二輪將持續到五月底。未來只要發現車輛未使用認證排氣管,即可依法開罰,不必等待噪音超標才行動。陳宏益強調,這樣的措施將大大提升環保局在舉證與執法上的效率,並會持續追蹤相關案件。
楊大鋐指出,環保局的檢測不足,直接影響警方的聯合稽查成效。今年上半年,警方已進行45場次聯合稽查,攔檢車輛306輛,其中約六成為噪音車輛。他強調,長期以來,噪音車一直是民怨的焦點,法規雖然已經逐步重視源頭管控,但實施仍然太晚。他呼籲環保局與警方保持常態聯合稽查,杜絕改裝排氣管的歪風。
此外,楊大鋐建議,政府應考慮設立民眾檢舉獎金,以激勵民意參與監督。對此,陳宏益表示,目前內部正研議相關方案,但由於噪音難以用影像證明,民眾用手機錄音的方式較難作為證據。他指出,像垃圾丟棄等行為可以藉由行車紀錄器證明,但噪音的判定較為複雜,仍在思考可行的檢舉模式。
專家認為,只有源頭嚴格管控與執法同步推動,才能真正改善台中市的噪音問題,還民眾一個安靜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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