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警員涉貪污洩密遭判刑5年2月!法院:嚴重損害公務員形象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近日對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前巡佐劉東貴涉貪污洩密案件作出判決。劉東貴因為與女友袁幼青有曖昧關係,多次洩漏警方臨檢消息,並非法利用個人資料,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2月並褫奪公權3年。袁幼青則因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被判5月,得以易科罰金。檢察官起訴的行賄罪部分則因證據不足被判不成立。
法院認為,劉東貴身為警察,職責本應維護法治,卻為圖私利多次洩漏臨檢消息,嚴重損害公務員形象,動搖人民對警政機關的信賴。此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最終結果尚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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