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馬路上驚見「這東西」 豐原警鍥而不捨3天尋回失主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臺中市豐原區一名婦人日前至郵局辦理業務時,竟在郵局前的馬路上發現一捆仟元鈔,起初還以為是玩具鈔,仔細查看才驚覺是真鈔,當下立即將現金送至派出所交由警方處理。經員警清點後,確認該捆現金總額高達新臺幣10萬元,隨即調閱監視器影像展開追查,最終成功尋回失主並順利將現金發還。
豐原警分局合作派出所警員范家維於5月12日下午2時許,在所擔服值班勤務時,一名74歲夏姓婦人至所報案,稱其稍早由兒子騎機車載往鎌村路郵局辦事,途中於郵局前的道路上驚見一捆鈔票,她起初以為是假鈔,仔細檢查後發現竟是真鈔,擔心失主焦急找尋,便立刻送至派出所請警方協助。
警方初步研判,可能是民眾自郵局領錢後不慎遺落,於是先向郵局查詢,但確認該筆鈔票未蓋有郵局專屬印章,且郵局監視器未拍攝到相關畫面。警方隨即擴大調閱周邊民宅監視器,最終發現一輛大型普通重型機車於案發時經過該路段,疑似有物品自車上掉落。
經持續追查,員警於5月15日成功掌握該機車車牌號碼,並成功聯繫上55歲陳姓男車主。陳男表示,當(12)日收到該筆10萬元油漆工程貨款後,便前往慈濟醫院就診,返家後才發現放在口袋的鈔票不翼而飛,當時沿路尋找卻無所獲,原以為錢已經找不回來,沒想到竟接到警方尋獲喜訊,讓他直呼「心情猶如洗三溫暖」,對於夏婦的拾金不昧,以及員警的積極協助,他表達萬分感謝。
豐原分局分局長林大為呼籲,對於自身的貴重物品應提高警覺,妥善保管自身財務,以免發生憾事;同時亦提醒民眾如有拾得遺失物,請盡快送至警察機關或是管理單位,以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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