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政壇震撼彈!前議長劉陳昭玲貪污案二審改判7年半,堅持上訴最高法院力求清白
新華報導\1987創刊
澎湖縣政壇的前龍頭、前議長劉陳昭玲,因捲入一起震驚地方的貪污案件而官司纏身。她被指控在多起人事安排案中,涉嫌收受高達176萬元的賄款。此案在澎湖地方法院一審時,考量她坦承犯行並已繳回不法所得,判處10年2個月的有期徒刑。
案件上訴至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後,案情迎來轉折。二審法官審理後,認為一審量刑過重,因此從輕改判為有期徒刑7年6個月,並宣告褫奪公權4年。然而,劉陳昭玲對此判決結果仍不服,認為判決有違誤之處,已正式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希望能撤銷原判決,將案件發回更審,力求還自己一個公道。
回顧整起案件,檢方指控劉陳昭玲利用其議長職權,在縣府車船管理處、消防局,乃至於文光國小校護等多項人事任用案中,透過其機要秘書陳姓女子作為中間人,向相關人士收取從1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回饋金,不法所得總計176萬元。其陳姓秘書在二審中也被改判為2年8個月徒刑。這起案件不僅重創了劉陳昭玲個人的政治生涯,也對澎湖政壇的廉潔形象造成了巨大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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