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 培育台中運動人才 中市府:優化相關法規、協助學校聘任運動防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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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會今(29)日教育文化業務質詢,市議員謝志忠、張玉嬿、王立任、黃守達關心扎根三級體育、補強運動防護員議題。
運動局說明,「台中市體育獎金發給要點」目的在培養具有體育潛能的成績優秀運動人才,有關選手與教練設籍限制,運動局將參考其他縣市辦理經驗,綜合評估後持續精進優化,鼓勵更多體育人才加入培育台中市運動人才行列。
教育局表示,市府每年協助學校申請進用運動防護人員服務計畫補助經費,113學年度計挹注1,451萬865元協助大甲高中等15所高中聘任運動防護員,並巡迴服務鄰近14所國中小、42個運動團隊。教育局也自110年度起推動「台中市國民中小學運動代表隊運動防護暨物理治療補助計畫」,將運動防護工作向下延伸至更多國中小,今年共編列174萬元擴大服務校數,使運動選手無後顧之憂,此外,在大型賽事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競賽期間,教育局也設置運動防護團隊,提升選手競技實力與賽場球員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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