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商圈輔導成效不彰 市議員林祈烽籲放寬小規模營業人發起門檻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市的經濟發展,實體店家的買氣大不如前,面對外送平台的廣泛流通,基層店家直言,買氣真的差很多。市議員林祈烽與施志昌,日前接獲許多基層的小規模營業人陳情,明明就已經有依規辦理合法繳稅的營業登記,卻不能以公司行號的發起人資格籌組商圈,搞到要跟房東要權狀,反而直接被解約。
對此,今日台中市議會財政經濟業務質詢,林祈烽直言,市府每年斥資數億辦理購物節、鍋烤節及物調券,但挹注商圈資源卻十年如一日,籌組資格門檻僵化,呼籲市府儘速修法,還給小規模營業人的基層商家合理發起籌組商圈的權利。
林祈烽點出,現行《臺中市商店街區管理輔導自治條例》,要求商圈發起人須過半是公司行號或持有「商業登記」,極大可能造成盧市長任內,連一個商圈都無法催生,但明明這些小規模營業人,就是依《商業登記法》第5條得免辦理商業登記,制度造成即使擁有稅籍登記並實際營業,卻只能以住戶身份參與,實質上,就是剝奪小規模營業人作為商家發起人的權利,基層店家質疑,依法營業卻無商號籌組的權利,根本是制度性歧視!
林祈烽也重申,市府近兩年都僅編列450萬元,補助全市23個商圈辦理行銷活動,平均每個商圈,每年不到20萬元,對比億來億去的購物節、鍋烤節與物調券,商圈行銷根本是杯水車薪,質疑市府猶如撒幣的煙火政策,根本無法實際幫助商圈健全發展。
對此,經發局長張峯源則回應,將會主動與中央現行法規進行確認,請再給兩到三個月的時間,確認可否放寬小規模營業人,得以實際營業的稅籍登記,成為公司行號的店家發起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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