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中市動保處介入調查疑似犬隻屠體案 籲勿宰殺販售違法可處重罰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市議會今(25)日進行定期會,市議員江和樹關心狗肉販售議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農業局說明,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獲報後即派員前往扣留,並將檢體送至中央畜產會檢驗,將於4月底前取得報告;另宰殺及販售犬隻屠體涉及動物保護法行政刑罰,已提供嫌疑人、車事證給大甲分局外埔分駐所追查。 此外,呼籲任何人皆不得宰殺、販售、持有及食用犬貓屠體,若有宰殺犬貓並販售情事,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及第12條第3項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並可另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民眾如有相關事證,皆可提供給動保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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