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台開的訴訟是不是又有新爭點,都需要市府及早籌謀因應之道
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市議會今(22)日進行第三次定期會總質詢,徐瑄灃議員提醒市府關注監察院「產創條例第43條第3項讓售大面積國有地案」調查報告,指國有財產署依産業創新條例相關規定,辦理國有土地讓售,違背大面積國有土地不出售的政策,且未建置讓售面積或附買回條件等管制機制,要求經濟部及財政部研議處理。近期經濟部接連召開「產創條例第43條第3項修正內容協調會」、「公民營事業取得公有土地相關措施研商會」,將就國有土地只租不售研訂相關政策,一旦宣布實施,豐洲二期國有地只租不讓售,那麼市府就要成為承租戶,如何讓原有375的承租戶願意放棄租約?應該是經發局要好好思考的,至於與台開的訴訟是不是又有新爭點,都需要市府及早籌謀因應之道。
徐瑄灃指出,這一篇調查報告另外帶來的影響,就是報告中以磯鑫工業區為案例,園區土地原來都是由國有土地讓售獲得,成了調查重要檢討案例。磯鑫工業區,在112年1月6日公告廢止,公告廢止沒開始,市府就已經收件磯鑫申請原址開發。廢止是表面文章,實質等於換證。提醒都發局審查磯鑫工業區要慎重,磯鑫工業區選址是否適當,相關法令規定該做的調查與評估有沒有做? 磯鑫第一次申請是林佳龍市長任內通過,三年沒有開發進度,期滿廢止公告還未開始,市府就急著收件,看樣子要一路順暢順利補證。可是工業區審查的責任就是盧市長的責任了,目前,經濟部有意推動國有土地讓售未開發,要買回的機制,磯鑫在調查報告已遭點名,市府審議磯鑫二次申請開發,如果蕭規曹隨,強行比照前任通過,就難以消除圖利私人的評論了,希望市府做出明智的審議。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禁止發表涉及他人隱私、含有個人對公眾人物之私評,且未經證實、未註明消息來源的網路八卦、不實謠言等。
3、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