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法院判決4年一事 冉齡軒決定不再做沈默羔羊
前臺中市市議員冉齡軒\提供文章
冉齡軒決定不再做沈默羔羊,對於日前台中地方法院宣判判4年,先生判刑2年4月,齡軒與先生不服,決定上訴!
1、台灣實施自由、民主、法治、人權多年,遵照國際人權法,要查清楚整個事件來龍去脈及實證案件始末及證詞,對被告人有利的證詞都沒寫,尤其本案情案情攸關宗教,憲法有保障宗教自由條例!
2、法院需要設立合議庭,包括「專業、社會、學者、宗教人士等共同探討案情」(例如:以被告冉齡軒的案情,因為全球暖化造成天災不斷,為降低天災,十幾年為國家辦理法會,具有法師法號,及設立佛堂,才能執行法會,也確實印證天災降低)科學無法解決,但宗教卻可以解決問題,擔任議員期間服務處開會有告知前助理們,「佈施的福報與功果,宗教佛法、道教、基督教的理念,佈施、供養有消災、解厄、替自己家人祖先培福觀念」開會時,前助理都說懂,冉議員沒有強迫性,同時助理費都是直接入助理的帳戶,以大水庫理論,助理們都用在她們用餐、加油、消災解厄費用,何來貪污之罪冉齡軒決定不再做沈默羔羊?
此次被告冉齡軒詐領助理費用的案件是「莫須有罪名」,漏洞百出,被告冉齡軒當選台中市議員,所聘任的主任、助理以前都沒有擔任過民意代表的工作,所以被告冉齡軒當選台中市議員時,要到台中市議會開會質詢、看預算、地方行程、選民服務每天都馬不停蹄,無法處理細微的財務,就全權交予在萬泰禮儀社擔任7年的會計葉珈妤(冉齡軒當選台中市議員時,葉珈妤就要求要擔任助理)長期萬泰禮儀社都會拿零用金給葉珈妤繳交雜物事項(包括:停車費、水電費、家裏雜支如「菜、水果、早午餐等」)冉齡軒也是萬泰禮儀社老闆娘,理所當然所以也是從零用金使用在日常支出,同時冉齡軒擔任議員後也會拿錢給葉珈妤,(從來沒有從助理費入冉齡軒口袋)
冉齡軒出錢出力上千萬元協助國家辦理法會,這幾年降低天災,有證據可證,家人每位有法號,也設立佛堂,讓助理參拜培福,及供養師父及法師!因為前助理們都有在拜拜,也清楚冉議員十幾年來為國家做法會,應該都會懂財佈施供養師父、法師禮節!(冉議員服務處開會都會說宗教佛法、道教、基督教的理念,佈施、供養有消災、解厄、替家人祖先培福觀念),此次發生司法案件,佈施供養培福道理變成貪污案件,斷其助理及眾人的慧根,實屬不該!
台中市議員冉齡軒的選舉,清白參選,沒有企業廠商贊助,而且一場選舉的花費是好幾百萬,(四年等於當志工)市議員服務處開銷很大,主任、副主任、助理們都有共識,「大水庫原理」願意提撥費用到冉議員服務處為公基金讓服務處助理們使用,冉齡軒議員沒有強迫,也沒簽章,(最後前助理自動離職,離職期間,冉議員請前助理劉又瑜及葉珈妤回來當助理,但因為態度行為與助理不合,自動離職,冉齡軒議員認爲離職前助理沒有工作,協助他們到公家機關上班,李世炫到東勢殯儀館,詹敏玲新社公所、劉又瑜台中市政府客委會,(祖訓:吃人一口米,還人一斗米,就是要知恩圖報,要存感恩之心!但此案離職助理的理解力不足,失去職場倫理道德,傷害了山城鄉親們人性本善的價值,及毀謗了冉齡軒議員的清廉從政,及邱裕明與冉齡軒夫妻的清白!
以下針對前助理葉珈妤、劉又瑜、詹敏玲、李世炫、林子晏的證詞,提出說明:
1、前助理葉珈妤要李世炫擔任助理,李世炫確實有擔任助理,服務喪家工作也是議員服務的工作項目,有做背心,及在冉議員行程族群,因為議員服務處辦公室空間不足,前助理葉珈妤及李世炫在萬泰禮儀社辦公,後來李世炫因不習慣助理角色,冉議員也協助到東勢殯儀館上班!後來沒有擔任助理,也離開冉議員行程族群,並沒有人頭助理的問題)
同時台中市議會是每個月10號定期將助理費用直接入到每個助理的存款簿,完全自己使用!
冉齡軒習慣領錢放置抽屜,以備不及之需使用,每個月都自己拿現金2萬元或2萬5千元給前助理劉又瑜,後來劉又瑜離職,廖怡婷,張皓婷匯款給兒子的生活費,並沒有從助理費拿錢去匯款
(兒子讀書期間協助國際事務助理新聞媒體特派)
3、詹敏玲筆錄說:離職的前助理們經過討論後,決定提告冉齡軒議員,由此可知,以⬆️是否在選舉年期間,以司法方式,意圖不讓人當選之目的?
4、冉齡軒議員要求離職助理溢領助理費都必須繳回台中市議會,所以同樣要求前助理林子晏溢領助理費,也要繳回台中市議會,後來匯給葉珈妤一萬元及劉又瑜向林子晏借2萬元,是否有繳回,如何處理?冉齡軒不清楚!
5、曾經擔任老師的冉齡軒擔任台中市議員,冉齡軒議員服務處公約也定出條規,(遵守監察院的公務人員民意代表及助理三等親內不包工程及炒地皮規範事項,不能做私人工程,要重視家庭社會倫理,重視五倫、五常,女性助理要三從四德,以家庭為重等道德規範,冉議員及助理們都有簽名)
齡軒知道禮儀規矩戒律的重要性,告知前助理要理解「師父引進門修行在個人」但最後離職助理們不理解,反而提告冉齡軒,實屬對認真用心且專業清廉的被告人冉齡軒議員不公平!同時造成社會大眾譁然、不安冉齡軒決定不再做沈默羔羊!
被告冉齡軒一生清白參選,清廉從政,從不貪污,此次以學術、宗教理念「儒家學術的繳學費,拿到畢業證書,佛教財佈施的供養,道教添香油錢,基督教及回教奉獻,皆是為家人培福做功德,消除業障及罪障」,大家都清楚這是自己供養佈施,福報自己才得的到!冉齡軒及家人在十幾年為國家做法會,都具有法號才能執行天法,已經功德功果,才有資格設立佛堂,坊間市井小民都會懂。
所以,被告冉齡軒沒有貪污之意,因為從頭到尾助理的錢沒有給被告冉齡軒私用。
冉齡軒對國家世界的貢獻及一生清廉、地方形象佳,夫妻為地方做事,山城鄉親們也給予肯定!
因為不要混淆視聽,給予鄉親們錯誤的訊息,決定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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