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區美村路一段與五權七街口前有交通事故發生
一、 本分局111年2月14日12時5分接獲報案在西區美村路一段與五權七街口前有交通事故發生,經查蔡姓自小客車駕駛(男、62歲) 沿美村路內側車道,左轉往五權西五街方向,未注意對向直行機車,與李姓重機車駕駛(女、33歲) 沿美村路外側車道,往五權八街直行,見蔡姓駕駛所自小客車欲左轉,因煞車不及,自摔後車頭與蔡姓所駕駛之自小客車右側車身發生碰撞。
二、 經查李姓重機車駕駛手腳有輕微擦挫傷,酒測值雙方均為0.00MG/L。
三、 初步經查蔡姓自小客車駕駛未依規定讓車、李姓重機車駕駛未依規定減速。全案依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轉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進一步釐清肇事原因。
四、 警方呼籲行經路口時應注意前方狀況,遵守注意交通規則,另行經路口時也應注意前方狀況減速慢行,保持安全距離,避免車禍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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