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謠言我們不畏戰!法院判決對方有罪》‼️
《羅廷瑋委員服務處\提供》
感謝司法還我清白,全案最終由法院判決對方有罪,處以四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早在數個月前,我已收到勝訴判決,原本無意再對外提及,盼能給予對方最後的尊重與空間。
但令人遺憾的是側翼又又又又拿出此案炒作
近期民進黨許多驚爆多起共諜、與側翼不雅事件,沒想到為了轉移焦點,竟然將我多年前在議會上言詞交鋒的過程扭曲為性騷,一路走到司法的判決最終也還我清白,但昨日特定側翼與媒體刻意炒作此案,試圖將其與罷免操作連結,不僅反覆消費,更以謠言語彙加油添醋,曲解事實,企圖藉此事件謀取最後的政治利益。
當時收到死亡威脅,「當了四屆民代要殺羅廷瑋根本易如反掌很簡單!」「只想殺羅廷瑋」「壓抑自己惡念、殺人的惡念」,令我全家感到懼怕,也因此小羅為了保護自己與家人至三分局報案,小羅是孩子的父親、也是別人的丈夫,必須採取行動保護我的家人,我是有血有肉的人,我只能堅強保護我的家人」當時也安排家人搬家了⋯⋯
事件至此,司法已有定論,事實亦已明朗。誠摯希望各界能夠讓一切回歸平靜,停止對此事的無端消費,以免造成我的家人與對方進一步的二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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