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瑄灃議員提醒市府不要藉輔導或興辦宗教事業之名,實際上是護航違建宮廟,破壞農地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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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會今(23)日進行民政業務務質詢,徐瑄灃議員提醒市府不要藉輔導或興辦宗教事業之名,實際上是護航違建宮廟,破壞農地農用。並關切台中市公私托嬰中心設置監管雲系統進度,依據衛福部社家署規畫,2024年設置雲端儲存空間,全台公私立托育機構影像須保存30天,希望市府及早執行設置完成,保障幼兒安全。
徐瑄灃質詢時指出,從民政局在去年6月9日回覆服務處有關神岡區919地號違法使用的公文,顯示市府不依法先處理違建宮廟,恢復農地農用。反而要以准許申請興辦宗教事業,掩護現況農地違建宮廟,對照去年8月11日宜蘭縣冬山鄉慈濟祖宮強制拆除,台中市政府相形失色。這一件興辦宗教事業案在民政局一路開綠燈催辦下,已經核准在案(113.2.20)。
徐瑄灃提醒民政局,申請人應於二年內,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三章規定提出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申請;逾期未提出者,廢止原核准興辦事業計畫。希望在115年2月21日本案可以順利完成,不過,本案是在屯子腳斷層旁,屬於山坡地。審核過程市府應該依法實質審查,不要便宜行事。本案經費都是在地信眾募款而來,一磚一瓦都來自民眾,既然市府背書核准,就應該要求依法如期如質完成啟用;最壞的情況,就是兩年到期無法完成,又要求展延,違建違法行為仍然照舊,繼續向民眾募款,屆時市府又該如何處理?市府仍然照樣縱容違法違建?
如果市府現在不展現絕不縱容違法的決心,嚴格依法裁罰限期回覆原狀,台中市政府一旦開此惡例,所有農地上違建宮廟將可循此模式,先在農地上建鐵皮屋,接著向信眾募款興建宮廟,然後申請興辦事業,用寺廟輔導作護身符,就地合法,市府該如何因應其他仿效的申請案?賴副市長回應會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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