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子區公所聘區政顧問 無給職為民服務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針對各區公所是否聘任區政顧問,台中市政府民政局表示,市府並未訂定統一實施的區政顧問聘任相關規定,沙鹿區公所訂有相關要點,但無實際聘任;潭子區公所聘任有無給職區政顧問,相關經費支出僅印製聘書及為民服務背心等費用。
台中市議會今(28)日進行民政業務質詢,議員蕭隆澤、謝明源、陳淑華等人皆關心潭子區公所聘任區政顧問的法源依據及經費來源。
民政局說明,市府未訂定各區統一適用的區政顧問聘任規定,僅沙鹿區公所訂有遴聘要點,但無實際聘任;潭子區公所為加強為民服務,今年5月起聘任無給職區政顧問,發給聘書及為民服務背心等,相關費用自潭子區公所預算支應。另外,龍井、梧棲區公所亦有區政顧問,惟目前已無實際擔任服務工作。
民政局表示,不論哪一區的區政顧問,均為無給職,主要目的是強化為民服務效能,因此多由地方熱心人士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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