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錨一落損失近兩千萬!船長毀損台澎海底電纜判刑3年,檢方上訴遭駁回
新華報導\1987創刊
一艘貨輪的船錨,竟扯斷了維繫台灣本島與澎湖之間通訊的關鍵命脈,造成近兩千萬元的鉅額損失。貨輪船長王玉亮先前遭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檢察官認為判決過輕而提起上訴,但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於昨日(8月29日)宣判,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這起事件的主角是「宏泰58」貨船的船長王玉亮。判決指出,王船長理應清楚掌握航行海域的狀況,船上的海圖也明確標示了「臺澎第三海纜」的位置。然而,他卻在明知可能勾損海纜的風險下,仍在該海域恣意下錨,更放任船隻在未完全定錨的狀態下徘徊。最終,船錨不幸勾扯並拉斷了這條重要的海底電纜。
臺澎第三海纜是國家重要的通訊基礎設施,其斷裂導致台灣與澎湖之間的電話及網路服務嚴重受阻,對民生經濟、政府運作及資訊流通造成了巨大衝擊。中華電信公司為此付出了超過新台幣1,700萬元的維修費,以及逾180萬元的船務代理費用,損失慘重。
檢察官上訴時主張,王玉亮始終否認犯罪,且未對中華電信進行任何賠償,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原審的3年刑期過輕,應予加重。
然而,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審在量刑時已充分考量所有情狀。法官們審酌了王船長的責任、犯罪動機與手段,以及他造成的嚴重公共危險。同時,也將他的智識程度、職業和家庭經濟狀況納入考量。法院認為,一審判決的3年刑期,是在法定刑度範圍內經過詳盡評估的結果,並未過輕或濫用裁量權。由於檢方未能提出足以改變原判決量刑的新事證,最終決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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