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跨國追緝毒品案主嫌張○忠 自菲律賓返臺歸案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臺菲合作打擊犯罪再下一城!調查局與菲律賓執法機關合作,於本(115)年3月11日由調查局駐菲律賓法務秘書及刑事局專案人員通力合作,共同押解外逃通緝犯張○忠搭機返臺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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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局駐菲律賓法務秘書及刑事局專案人員等,共同押解外逃通緝犯張○忠返臺 |
張○忠因涉嫌共同製造第三級毒品芬納西泮,遭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偵辦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5年6個月。惟張○忠於105年10月10日定讞前,即潛逃出境至菲律賓,嗣經高雄地方檢察署於107年1月31日對張員發布通緝,調查局嗣於107年11月間提列為外逃對象。
經調查局駐菲律賓法務秘書請求菲律賓執法機關協緝,查知張○忠於107年10月1日晚間在菲律賓馬尼拉商圈遭菲律賓緝毒署,當場查獲約3公斤甲基安非他命,市值約新臺幣一千一百餘萬元,遭菲方逮捕、關押,並於113年4月間送至菲律賓移民局收容所。經與菲方多次聯繫協調,終順利押解張○忠搭乘星宇航空班機,於3月11日下午2時5 分抵達桃園機場,由本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執行逮捕,並解送高雄地方檢察署歸案。
這次的押解任務主要是由調查局駐菲法務秘書、移民署駐菲移民秘書及刑事局駐菲警務秘書通力合作、不分彼此,才能排除萬難、圓滿完成,充分展現執法機關團結合作的精神,並彰顯調查局致力跨境執法及追緝外逃打擊不法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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