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清高假面\系列七》吳佩芸的「清高」邏輯:除了我,全議會都在「利益輸送」?
《 鄭杰的觀點 》
在台中市議會這座政治大染缸裡,南屯區議員吳佩芸無疑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奇葩。她自詡清高,祭出「不領取、不使用議員建議款」的殺手鐧,宣稱此舉是為了「避免利益輸送」。這話聽在選民耳裡,或許覺得正氣凜然;但聽在其他64位議員耳裡,恐怕是如坐針氈、滿臉斜線。
按照吳議員的邏輯,這筆用來修水溝、補路燈、添購學校設備的「建議款」,只要一沾手就是罪惡,只要一動用就是輸送。那麼,台中市議會除了吳佩芸之外,凡是有領取、使用建議款的議員,難道在吳議員眼中,通通都涉及利益輸送?這種「唯我獨醒」的傲慢,不僅影射了全體同僚的操守,更是在挑戰民主制度下資源分配的正當性。
不可否認,過去的確有不肖議員將建議款當成私人金庫,向廠商索取回扣,最終身陷囹圄。但「身正不怕影斜」,難道因為有人開車會出車禍,我們就得全面禁止開車?身為民意代表,爭取建設經費造福選民是天職,更是選民託付的責任。只要程序透明、己身清廉,爭取經費改善南屯區的基層建設,何來利益輸送之說?
諷刺的是,吳佩芸一方面領著每個月13萬2760元的法定研究費,以及32萬元的助理補助費,這些同樣是公帑,她領得心安理得;但面對最能直接改善地方民生的建議款,她卻選擇「交白卷」來成就自己的政治人設。這種「選擇性清高」,究竟是守護了價值,還是掩飾其在議會中缺乏協調能力、人微言輕的遮羞布?
看來,檢調單位真的要好好感謝吳佩芸。既然她已經幫大家畫好了「利益輸送」的紅線,檢調不妨順著她的邏輯,啟動大規模調查,看看除了吳佩芸以外的所有議員,在領取使用建議款時是否都涉及不法?畢竟,在吳議員的「聖人」標準下,這議事廳裡恐怕只剩她一人能進天堂。
南屯區的選民也該醒醒了。當您家門口的路燈不亮、水溝不通,而您的代表卻在議會裡為了維持「清高光環」而拒絕爭取經費時,您感受到的不是正義,而是被遺忘的悲哀。政治不該是個人的道德秀,如果連為民爭利的基本功都做不到,那這份「清高」,不過是政治失職的另一種說法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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