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清高假面\系列六》吳佩芸砲轟考察 卻坐領百萬補助 15萬出國費領不領成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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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中市議會的政治叢林裡,吳佩芸始終以一種近乎道德「潔癖」的姿態行走,她曾大張旗鼓召開記者會,痛陳議會的市政考察不過是假公濟私的「奢華吃喝旅遊團」,這番言論猶如投下一枚震撼彈,讓不分黨派的議員同僚皆感錯愕與憤慨。
然而,當我們翻開114年度台中市議員的法定收入與補助明細,這份標榜「清高」的政治成績單卻顯得格外刺眼。
根據數據顯示,一名議員每年的個人薪資與津貼總額高達約247萬,若再加上由市府直接撥付、高達460萬的助理補助費,以及各項實報實銷的法定津貼,背後的資源分配極為驚人。尤其是助理費,在某些民意代表眼中是塊潛滋暗藏的「肥肉」。
最令人玩味的是,在吳佩芸口中那份被貶得一文不值的「考察文化」背後,其實編列了每年15萬的「出國考察費」。既然她已將考察定調為浪費公帑的旅遊團,那麼這筆 15萬的預算,她是會選擇展現其一貫的「道德」高度斷然拒領,還是會一邊唾棄體制、一邊卻默默收下這筆優渥的補助?
在自詡清高與現實利益的拉鋸間,這15萬不僅是數字,更是檢驗政治人物言行一致的試金石。當選民看著她領取每月132760的研究費與各類津貼時,這位標榜改革的議員,究竟是在挑戰體制,還是在體制的供養下,演一場自命不凡的政治秀?
114 年度台中市議員吳佩芸法定收入明細表
依據 113 年 6 月修正並於 114 年 1 月 1 日生效之《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各項法定收入如下:
一、 個人薪資與津貼(直接撥付議員)
| 項目 | 每月金額 (NTD) | 每年總計 (NTD) | 說明 |
|---|---|---|---|
| 研究費 | 132,760 | 1,593,120 | 相當於議員薪資,參照直轄市政府一級機關首長標準。 |
| 為民服務費 | 40,000 | 480,000 | 114 年起由 2 萬調高至 4 萬,用於服務處開銷、文具等。 |
| 春節慰問金 | - | 199,140 | 每年一次,按研究費之 1.5 個月計算(年終獎金性質)。 |
| 出席費/交通費/膳食費 | 2,450 (每日) | 約 196,000 | 僅限大會及委員會開會期間支領(以每年 80 天估算)。 |
| 個人小計 | 約 18 萬 | 約 247 萬 | 議員個人可支配之法定收入總額。 |
二、 助理補助費(專款專用,不入議員帳戶)
| 項目 | 每月總額 (NTD) | 每年總計 (NTD) | 說明 |
|---|---|---|---|
| 助理補助費 | 320,000 | 3,840,000 | 114 年起由 24 萬調高至 32 萬,直轄市議員至少聘 6 人。 |
| 助理加班費等補助 | 64,000 | 768,000 | 114 年新增,按助理補助費總額 20% 額外補助。 |
| 助理費小計 | 384,000 | 4,608,000 | 由市府直接撥付助理,用於支付薪資、加班費及勞健保。 |
三、 其他法定補助(實報實銷或定額補助)
| 項目 | 金額標準 (NTD) | 說明 |
|---|---|---|
| 出國考察費 | 150,000 / 年 | 每年編列之出國考察經費。 |
| 健康檢查費 | 16,000 / 年 | 每年補助一次。 |
| 保險費 | 15,000 / 年 | 每年補助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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