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龜離家出走急壞飼主 豐原警調監視器助「錢錢」平安返家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臺中市豐原區一名廖姓女子飼養4年多的愛龜「錢錢」日前意外走失,廖女遍尋不著,心急如焚之下遂向警方報案求助。警方受理後,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並展開逐戶查訪,終於在翌日上午順利尋回「錢錢」,員警更貼心餵食照料,協助牠恢復精神。廖女見愛龜失而復得,懸著的一顆心終於放下,感動不已,現場氣氛溫馨動人。
豐原警分局合作派出所警員張存馥於日前晚間10時許接獲50多歲廖姓女子報案指稱,其飼養多年的愛龜「錢錢」不慎走失,焦急萬分。
經了解,廖女家住在豐原區大明路,當日下午趁天氣晴朗,將「錢錢」放置門前曬太陽,卻因一時疏忽誤將大門關上,導致牠無法返回屋內,只能在門口徘徊。廖女表示,「錢錢」如同家人般陪伴她多年,牠的背甲線條圓潤,呈現少見的葫蘆造型曲線,紋路清晰分明,象徵福祿與平安,對她而言意義非凡。
警方受理後隨即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發現「錢錢」因進不了家門,緩緩爬至路旁時,恰巧有一群民眾路過將其拾起帶離現場。警方鎖定可能居住範圍後展開逐戶查訪,終於於翌日上午8時許,在豐原區中山路一帶順利尋回「錢錢」。
員警發現時,「錢錢」疑因一日未進食,加上與主人分離顯得略為疲憊,遂向隔壁早餐店商借生菜餵食。只見牠緩緩伸出長頸進食,精神逐漸恢復,模樣逗趣,讓在場員警也會心一笑。廖女接獲通知後立即趕赴派出所,見到熟悉的葫蘆背甲,終於放下心中大石,頻頻向警方道謝,感謝警方的熱心協助,讓愛龜能平安返家。
合作派出所所長陳盈延表示,民眾如拾獲走失動物,切勿自行長期留置或任意處置,應儘速通報動物保護機關或撥打1999市民專線,由相關單位協助掃描晶片、公告協尋及妥善安置,以保障動物安全並避免衍生法律爭議;同時也提醒飼主,讓寵物外出活動時應加強看顧與防護措施,共同維護社區安全與友善動物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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