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內鬼現形!前主任莊宗輝洩密收賄188萬,重創國家海域安全
新華報導\1987創刊
一樁震驚海巡署的貪污洩密案,前金馬澎分署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莊宗輝,因長期利用職務之便,洩漏國家機密資訊並收受賄賂,近日經法院審理判處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188萬5940元。此案不僅揭露了公務體系中的嚴重腐敗,更對國家海域安全與執法公信力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莊宗輝曾歷任金門海巡隊隊員、科員、分隊長及巡防科專員,長期負責海域巡防、勤務規劃、越界捕撈裁罰及兩岸協同執法聯繫等核心業務。憑藉其職務之便,他得以接觸到勤務分配、船舶安檢、公務船舶動態、雷情畫面、查緝案件及個人資料等高度機敏資訊。然而,莊宗輝卻為了一己私利,長期將這些應受保護的公務秘密,作為與不法分子交易的籌碼。
判決指出,莊宗輝向從事越界捕撈、走私、偷渡及養殖採收等不法活動的人士,提供海巡艦艇動態、海域狀況、勤務資訊及查緝情形。他甚至違背職務,以不予取締或僅驅離不帶案等方式包庇這些不法行為,作為收受現金及其他利益的對價。此外,莊宗輝多次透過通訊軟體,將海巡查扣案件內容、勤務分配、雷情圖、艦艇調度及受裁罰人、非法入境人士的個人資料,洩漏給中國大陸執法人員、違法業者或其他相關人士,其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與人民隱私。
法院審理期間,莊宗輝坦承犯行,並已繳回全部犯罪所得188萬5940元。儘管他前無犯罪科刑紀錄,擁有研究所碩士學歷,且家庭經濟負擔沉重,尚有3名子女在學,並患有慢性病、高血壓及痛風等健康問題,但法院認為,其長期利用職務機敏資訊牟利,將公權力商品化的本質不法,已嚴重污染公務廉潔,敗壞官箴,並削弱執法威嚇效果,破壞邊境管理完整性。因此,權衡其身分職責、法益侵害程度、犯行延續情節及犯後態度後,法院最終量處重刑,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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