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壇冤案?羅智強遭誣「騷擾」求償無門,法官一句「不具惡意」引爆怒火
新華報導\1987創刊
一場源於去年「大罷免」期間的政治口水戰,如今在法庭上劃下第一回合的休止符,卻也點燃了更激烈的戰火。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不滿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指控他撥打無聲電話進行騷擾,憤而提起侵害名譽告訴,並求償新台幣100萬元。然而,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羅智強敗訴,讓這場政治人物間的司法攻防,再度引發外界對立委言論免責權界線的熱議。
判決結果出爐後,羅智強隨即在個人社群媒體上發文,字裡行間充滿了對判決的不滿與憤怒。他直指柯建銘的指控根本是「含血噴人」,卻能受到立委言論免責權的保障,讓他質疑司法的天平是否傾斜。羅智強反問:「難道柯建銘不是專門以損害名譽為唯一目的而胡說八道,我的名譽就不會受損?」他強調,為了捍衛自身清白與公道,絕對會上訴到底,不向這股惡勢力低頭。
回顧這起案件的始末,羅智強指出,在去年的「大罷免」風波期間,柯建銘與部分媒體聯手,對他發動了不實的指控。儘管羅智強多次調閱通話紀錄,明確證明自己從未撥打過柯建銘所稱的「無聲電話」,但柯建銘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仍持續散布這些不實言論,誤導社會大眾。羅智強表示,這些惡意中傷對他的生活造成了實質的傷害,他曾因此在街頭遭到民眾當面嗆聲「開會打電話騷擾別人很可恥」,甚至連續3天成為政論節目輪番攻擊的對象,名譽早已嚴重受損。
然而,台北地院的法官在審理後認為,柯建銘的言論「不具侵害名譽權之真實惡意」,且其發言並未逾越合理範圍,因此受到立委言論免責權的保障,判決柯建銘無需賠償。這樣的判決理由,顯然無法讓羅智強信服。他質疑,柯建銘對他的誣衊與立委問政、監督政府的職權毫無關聯,法官卻硬是將免責權套用其上,讓受害者求助無門。羅智強強調,這不僅是他個人的名譽之爭,更是對立委言論免責權是否被濫用、以及司法能否真正維護公平正義的嚴肅叩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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