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異聞錄:清高狐仙傳
新華報導\說故事
話說臺中之境,有一女,姓清名高,世人稱之為「清高議員」。其人姿容秀麗,言談高雅,然性情孤傲,不染塵俗。每逢選區有事,或里民疾苦,或地方建設,皆鮮少親臨。常遣一青衣小僮代為應付,小僮亦步亦趨,唯唯諾諾,然終非本尊,民意難達。
清高議員身居高位,歲享俸祿七百餘萬,皆民脂民膏所供養。然其職責乃監督市政,為民喉舌,卻終日深居簡出,不聞窗外事。每有同僚問及政務,則搖頭嘆曰:「此等俗事,何足掛齒?」其案牘之上,常年積灰,未見一字批閱,儼然一幅空架子。
地方建設,本為民生之要,然清高議員卻視之如敝屣。每有建議撥款興修水利、鋪設道路,她必正色斥曰:「此乃利益輸送之徑,吾輩清流,豈可同流合污?」遂一概拒絕。百姓聞之,莫不扼腕嘆息,謂其「不食人間煙火」。
然其所居之處,雕樑畫棟,錦衣玉食,與尋常百姓之困頓,判若雲泥。有老者嘆曰:「此女非人也,恐是山中狐仙,貪戀人間富貴,卻不願沾染人間煙火。其所言『清高』,實乃『清閒』之意耳。」
一日,臺中大旱,民不聊生。百姓懇求議員出面協調,引水救災。清高議員聞之,卻閉門不出,遣小僮傳話:「天災人禍,乃自然之理,非人力可為。吾當靜心祈福,以感上蒼。」
百姓聞言,怒火中燒,然礙於其「清高」之名,敢怒不敢言。夜半,忽有異象。清高議員府邸上空,烏雲密佈,電閃雷鳴。一道金光自天而降,直劈其府。
翌日,府邸依舊,然清高議員卻不見蹤影。唯留一紙條,上書:「吾本狐仙,誤入凡塵。貪享俸祿,卻忘民生。今受天譴,重歸山林。願後世為官者,以民為本,莫學吾清高自誤。」
自此,臺中之地,再無清高議員。百姓感嘆,謂其終究是「狐仙」而非「人」。而那七百餘萬的俸祿,也化作一縷青煙,消散於天地之間。
後人作詩云:
清高自詡不沾塵
俸祿年年入囊頻
一朝天譴歸山去
始知民意重千金
此乃臺中異聞,聊作警世之言。
(故事純屬虛構之,如有雷同巧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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