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集團洗錢案風雲變色:500萬天價交保取代羈押,電子腳鐐監控成司法新常態?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北地檢署偵辦的太子集團洗錢案,在正式起訴並將案件移審至台北地方法院後,迎來了戲劇性的轉折。核心人物、太子集團旗下「天旭國際科技」負責人王昱棠,雖被法官認定有高度潛逃風險,最終卻以新台幣500萬元的天價保釋金,搭配一系列嚴密的科技監控措施,暫時換得了自由之身,免於牢獄之災。此裁定不僅凸顯了司法在羈押必要性上的審慎權衡,也預示著電子監控將在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中扮演更關鍵的角色。
法官在裁定書中明確指出,根據檢方所掌握的證據,以及考量王昱棠的身份地位與經濟實力,確實有充足理由相信他存在潛逃海外以規避審判及刑罰的強烈動機,符合刑事訴訟法中關於預防性羈押的要件。然而,法官話鋒一轉,認為羈押並非唯一手段。在綜合評估王昱棠的生活狀況、資產情形及案件訴訟進度後,法官最終選擇了一條兼顧人權保障與司法追訴的折衷路徑。
這套被視為足以替代羈押的「組合拳」,除了高達500萬元的保證金外,更包含了限制住居、限制出境與出海8個月,以及最受矚目的「電子手環」科技監控。王昱棠必須每日持專用手機向監控中心報到,形同被無形的電子圍籬所禁錮。法官認為,透過如此嚴密的配套措施,應足以確保後續審判的順利進行,並防止其在判決有罪確定後逃避刑罰執行。
此外,由於檢方已完成偵查並起訴包含王昱棠在內的9名被告,法官判斷,相關證據已相對鞏固,被告串供或湮滅證據的風險已大幅降低,因此不構成羈押的另一項主要理由。儘管如此,法院仍嚴格命令王昱棠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觸本案的其他共犯與證人,一旦違反,將可能立即重啟羈押審查程序。
同案在押的其他8名被告,也分別以30萬至500萬元不等的金額交保,並同樣受到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等處分。這場備受矚目的洗錢大案,在正式進入法庭攻防前,已因這場關於羈押與否的法律角力,掀起了第一波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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