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惡煞撞死人!不聽勸阻、闖紅燈奪命後肇逃,國民法官重判9年10月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於115年3月6日宣判一宗震驚社會的酒駕肇事致死案。被告張0凱因無視友人勸阻,酒後駕車上路,不僅闖紅燈撞死無辜騎士,更在肇事後棄車逃逸,其惡劣行徑引發公憤。國民法官與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最終判處張0凱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10月,為這起悲劇劃下司法判決。
案情回溯至112年10月4日深夜,張0凱在中壢區酒吧暢飲多罐啤酒至翌日凌晨。儘管意識已受酒精嚴重影響,他仍執意駕車。行車過程中,張0凱多次跨越雙白線,甚至未注意號誌。當他行經中壢區中華路1段與遠東路口時,竟闖越紅燈,猛烈撞擊依號誌左轉的被害人黃0玉所騎機車。這場無情的撞擊導致黃0玉全身多發性骨折、創傷性休克,經送醫急救後,於同日凌晨2時59分宣告不治。
更令人髮指的是,張0凱在釀成大禍後,非但未關心被害人傷勢,反而選擇棄車逃離現場。國民法官法庭審酌,張0凱在飲酒後不聽勸阻,執意駕車,且在精神不濟、操控能力顯著下降的情況下,闖紅燈並在毫無煞車的情況下撞擊被害人。肇事後更選擇逃逸,漠視生命。考量其智識程度、生活狀況、品性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最終判處有期徒刑9年10月。這項判決彰顯了司法對酒駕肇事致死並逃逸行為的嚴懲,也再次提醒社會大眾,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不僅害人害己,更將付出沉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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