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嶺士兵槍擊案偵結 檢方認定意外、起訴10名散布照片者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備受社會關注的陸軍十軍團成功嶺靶場士兵槍擊意外,以及後續傷勢照片在網路遭瘋傳的案件,台中地檢署於今(6)日宣布偵查終結。針對槍擊事故本身,檢方認定為士兵個人操作不慎所致,查無他人刑事責任;但對於散布傷者照片的行為,則依法起訴包含軍官在內的10人,另有2人獲緩起訴處分。
這起事件發生於去年9月22日,隸屬陸軍234旅的一名邵姓士兵,在成功嶺靶場進行T91步槍射擊訓練時,不幸造成左臉嚴重創傷。事發後,怵目驚心的傷勢照片在各大社群平台流傳,引發社會廣泛議論。台中地檢署隨即指派軍法專組檢察官柯學航成立專案小組,兵分二路展開調查。
在打靶事故部分,檢察官親赴現場履勘,並將涉案槍枝、頭盔等證物送交專業單位鑑定。鑑定結果顯示,槍枝機械結構正常,並無「膛炸」情形,且槍上僅有該名士兵的DNA。檢方勘驗現場錄影畫面後確認,邵姓士兵是在射擊訓練即將結束、收槍過程中,槍枝內尚有最後一發子彈時,突然擊發,子彈由其上顎左側門牙處射入,向上撞擊頭盔邊緣,並無任何外力介入。綜合彈道重建及該士兵過往曾有射擊後未關保險的操作習慣,檢方研判應屬個人操作不慎導致的意外,因此全案以查無應負刑事責任之人簽結。
然而,針對傷者照片遭非法散布一案,檢方則採取了嚴厲的法律行動。專案小組透過追查各大社群平台的IP位址,鎖定12名散布者,並於去年11月6日在全台多地同步執行搜索。偵查終結後,檢方認定其中10人(包含2名軍職人員)的行為已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依法提起公訴,並依其涉案情節與犯後態度,分別具體求處8個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地檢署嚴正重申,傷患的影像及醫療資訊屬高度敏感個資,非經同意不得任意散布。任何基於好奇或轉傳心態的行為,都可能侵害當事人隱私並觸法。檢方呼籲民眾應建立尊重隱私的網路使用觀念,共同維護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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