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職高官考上高考 退休金爭議「解套」引發制度反思
新華報導\深度新聞報導
前台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處長張姓官員,先前因涉及性騷擾案件遭市府免職處分,連帶喪失了請領退休金的資格。然而,這位前10職等的高階文官,日前報名並成功考取高考,此一轉折不僅為他個人的公務生涯,開啟了另一扇窗,更意外地為他中斷的退休金年資,找到了「解套」的可能,引發了公務體系對於懲戒與權益制度的深度討論。
根據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相關法規,因案遭「免職」處分者,其先前的服務年資不能申請退休,等於多年的公職生涯一筆勾銷,無法請領退休金。這項規定旨在對行為失當的公務員,施以最嚴厲的懲戒之一,以儆效尤。張姓前處長在被免職後,其累積多年的公職年資與伴隨而來的退休權益,在法律上已然歸零。
然而,透過國家考試重新進入公務體系,情況則出現了微妙的變化。一旦他再次被分發至機關任職,取得新的公務人員身分,法律上即為一個全新的開始。未來只要他符合退休要件,便能以新的身分申請退休。
屆時,他先前因免職而失效的舊有年資,將有機會依規定申請合併計算。換言之,高考錄取成為了一條讓他得以銜接舊有年資、重啟退休金請領資格的合法途徑。
此案凸顯了現行制度的複雜性。一方面,透過嚴格的國家考試重返公職,展現了個人的專業能力與決心,制度上應給予機會。但另一方面,因重大過失(如性騷擾)而遭免職的懲戒效果,是否會因此被「繞道」而稀釋,也引發了外界的質疑。有法界人士認為,這雖是合法程序下的結果,卻可能在社會觀感上與懲戒的初衷產生扞格。
此事件不僅是一個單純的個案,更像一面鏡子,映照出現行公務員懲戒、任用與退休制度之間,可能存在的縫隙。如何在維持懲戒效果、保障公務員權益以及回應社會期待之間找到更周全的平衡點,將是主管機關未來必須嚴肅面對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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