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開單惹民怨 市府可制定夜間時段彈性停車 盧秀燕為何不做?
記者葉羅傑\臺中市報導
針對台中市區騎樓停車頻遭檢舉、開罰釀成劇烈民怨,台中市議員何文海要求交通局及警察局應積極研議放寬騎樓停車限制。何文海指出,交通部早在112年底就已函示台中市政府,深夜時段可採取勸導免予舉發,質疑市府至今執法僵化,造成基層與民眾嚴重對立。
何文海指出,台中市長期面臨停車空間短缺,此現象已非特定區域問題,而是全市性的普遍困境。許多市民被迫將座車停於自家門口騎樓,近期卻頻遭檢舉或於清晨密集挨罰。雖然法規原則禁止騎樓停車,但在政府未能提供足夠停車設施前,硬性裁罰已造成市民沈重負擔。何文海強調,目前台中市公告之規範限制騎樓寬度需達三公尺以上始得停放,此門檻對於多數區域而言過於僵化,市府應思考更具彈性的管理方案。
何文海質疑,交通部針對盧秀燕市長對騎樓停車的疑慮,早在 112 年 12 月就已明確回覆。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12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深夜時段(0-6 時)」之違規停車,若無妨礙人車通行,得施以勸導而不予舉發。何文海不滿表示,中央早已給予法源彈性與行政裁量權,為何市府至今不願落實,仍放任行政單位與民眾產生衝突?
何文海建議市府應更進一步,比照「黃線停車」邏輯,將晚間八時至隔日清晨七時訂為容許時段。只要車主能留設至少一點三公尺的行人通行淨寬,且停放位置不影響行人安全,應容許其於夜間停放,而不受限於現行三公尺的門檻。此外,他特別提醒,為兼顧公共安全,特定場所周邊如消防設施、公車停靠站、醫院及大樓出入口等敏感區域仍應維持嚴格禁停。
何文海進一步指出,台北市已實施時段性管理,准許部分路段騎樓機車可於深夜停放;新北市則法制化留設一點三公尺人行空間與零點九公尺縱向出入空間。他強調,交通部已明確表示各縣市可「因地制宜」研擬配套,既然雙北地區在人口更稠密的情況下都能落實彈性管理,台中市理當也能執行,建立統一且明確的「深夜緩衝準則」。
此外,何文海建請交通局盤點全市停車供給率過低的區域,並選定點位試辦深夜開放,評估其對交通與安全的實際影響,作為未來政策調整依據。他最後強調,提升停車供給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在相關硬體完備前應正視民眾基本需求。何文海表示將持續強力監督,要求相關單位儘速尋求最適解決方案,而非僅以裁罰規避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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