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有撇步!愛心房東權益不「稅」著 國土署提醒善用租稅優惠規定申報
記者董唯宣\臺中市報導
5 月報稅季開跑,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提醒,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或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的房東,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務必留意選擇正確的申報代號,以確保適用相關租稅優惠,透過「用好房、做好事」有效降低住宅持有與租賃成本。
國土署表示,房東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每屋每月可享最高 1 萬 5,000 元的租金免稅額,超過部分還能再扣除 60% 必要費用;在申報所得稅時,若採「包租」方案者申報代號為「51R」,「代管」方案則為「74S」。此外,房東若將住宅出租給領有租金補貼的房客,並經政府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後,同樣可享有每屋每月 1 萬 5,000 元的免稅額,申報代號則為「74G」,房東可透過公益出租人查詢網(https://nprent.nlma.gov.tw/nprent/)確認自身資格。
隨著財政部 113 年「囤房稅 2.0」新制上路,非自住住宅已採差別稅率課徵,對於持有多戶非自住且未有效利用住宅的房東,將面臨較高稅負壓力;為鼓勵住宅資源有效運用,房東將閒置住宅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或成為公益出租人,除適用租稅減免外,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還額外提供公證費、保險費及修繕費補助,減輕屋況維護負擔並提升居住品質。
國土署最後說明,目前全國已有超過 10.9 萬戶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行列,再加上約 44 萬戶公益出租人,合計已有超過54萬戶房東可享有所得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等多項減免與優惠措施。政府將持續優化包租代管與公益出租人制度,簡化行政程序並落實各項補助規定,讓愛心房東在合法節稅的同時,也能穩定租金收益並參與居住市場供給,讓房客也能安心承租,共創雙贏。相關資訊可至本署官網「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專區」及「公益出租人專區」查詢(https://www.nlma.gov.tw/ch#policy),或撥打各地方政府1999市(縣)民服務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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