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報導\1987創刊 Q.中央要地方負擔租金補貼? 盧市長表示,中央此業務本來用意是好的,因為很多民眾有房屋租金壓力,於是中央提出每年300億元,對全國民眾進行租金補貼,經費由中央直接撥給審核通過的民眾,直接入戶,沒有經過地方政府。 以台中市來講,112至113年平均每年獲得核撥的戶數約8萬戶,113年至114年每年暴增到約15萬戶,每戶可得到的中央租金補貼大約3000多元,本來業務非常單純,就是由中央直接對地方民眾補助,可是最近中央突然宣布經費縮減,要地方幫忙出錢;對此,我要替租戶請命,中央對於地方民眾的租金補貼業務一定要穩定,不要一下有一下沒有,這樣不好,該政策既然行之有年,那強烈建議應該要維持,繼續給予民眾補貼。 租金補貼業務本來就是中央的,台中已經被中央刪減許多補助,最近才被刪減一般性補助款32億元,所以地方無法分攤,很抱歉;另一方面,我也替民眾請命,中央過去都維持這麼多的補助額度或戶數,希望全國都能夠繼續,規模也不要縮減。我們現在還在籌措被中央刪減的32億元,所以我們也沒有能力倒貼或幫忙出,真的很不好意思,還是希望維持現狀,由中央直接繼續支付給所有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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