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太平某公司涉製造醫用氧氣偽藥 中市食安處:持續配合檢方偵辦、全面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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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處會同檢調針對涉案鋼瓶進行封存 |
食安處表示,今年8月12日接獲民眾檢舉,太平區某公司疑似違法仿製GMP廠封膜及標籤等情事,有製造偽藥嫌疑。食安處受理後迅速調查,經了解該檢舉民眾於今年6月也曾向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檢舉,並已立案調查中,食安處經審酌相關案情及事證,以該公司涉違反藥事法第82、83條規定,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食安處指出,經配合台中市調查處至現場搜查,發現有氣體分裝工具、封膜及廠商自行列印的檢查合格標籤等物證,以及疑似混用工業氣體填充的醫用氧氣總計29瓶,已由調查處現場封存並責付保管。食安處為維護民眾健康及權益,針對涉有疑慮的批號,9月12日責令該公司辦理藥物回收,目前已針對下游業者完成回收共計45瓶,後續將密切配合檢調擴大查辦,共同把關藥安,維護市民健康。
食安處會同檢調針對涉案鋼瓶進行封存 |
食安處說明,為保障民眾醫療安全,我國自99年4月1日起全面將醫療用的氧氣、二氧化碳及氧化亞氮(俗稱笑氣)等三項氣體納入藥品管理,業者須依據藥事法第39條規定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藥品許可證才可製造,未經核准擅自製造即涉及製造偽藥,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食安處會同檢調針對涉案鋼瓶進行封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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