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 多元管道提升宣傳效益 中市新聞局:未獨厚特定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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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新聞局表示,市府若有委外辦理行銷宣傳業務均依政府採購法辦理,透過公開招標廣邀各家業者投標,並召開評委會審議,並無獨厚特定媒體。
另有關議員關心市政宣傳採購案的決標廠商是否均為東森電視台,新聞局亦澄清,為提升市政行銷廣度,新聞局宣傳採購對象包括電視、廣播、報紙及雜誌等多元媒體,部分案件採複數決標或整合行銷,由評委擇定優勝廠商,提升宣傳效度;而得標廠商尚需運用多元管道行銷,盼觸及更多更廣泛的閱聽大眾,無單一獨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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