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刻事件公文 》當年,林佳龍市府給黃馨慧議員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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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馨慧議員在議事廳就方昇茂市府顧問掌控市府人事大權業務,三番五次要他到議會出席備詢,卻被林佳龍市長及方昇茂顧問嚴詞回絕,「說不來就是不來!」。
市府強硬態勢,讓黃馨慧議員質詢權有被不尊重的感覺,加上市府主管人事、法制官員「引經據典」向市長報告說「顧問是幕僚職不必到會備詢」的釋法說明,讓市長「底氣」更足,回應黃馨慧議員說:「顧問只要對市長負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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