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和我的房屋土地差不多,為什麼地價稅差很大
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來電詢問,他和鄰居的房地差不多大小,為什麼地價稅額和隔壁鄰居差很多?
該局說明,因一般用地和自用住宅用地的地價稅適用稅率不同,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10‰起課,隨著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土地地價總額高低,稅率從10‰〜55‰按累進起點地價倍數不同課徵不同級距稅率;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一律適用2‰課徵,稅率較低且不累進,所以一般用地和自用住宅用地之地價稅稅額相差4倍以上。
該局進一步說明,自用住宅用地的認定,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土地上之建物為其中1人所有,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如符合規定,而還未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請記得於地價稅開徵40日(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3、《新華報導》也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