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局長向學校報到後 再由市府「借調」留續局長職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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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運動局長李昱叡日前正取臺北市立大學「休閒運動管理學系」「專任教師」,對此府會人士多有議論、更有揣測,對其局長任內的表現也褒貶不一。
李昱叡去留一事,近日迴盪在府會之間的說詞有:「向學校報到後,由市府再借調繼續局長職務....」
有「一旦報到後,也即將要離開市府了....」
有「局長任內表現不俗,應徵教師一職,應該是為將來預留出路,但還是會留在團隊服務....」
由於無法獲得當事人肯定的說法,府會之間難免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對於關心李昱叡去留的府會人士的說法,參照《臺北市立大學教師借調處理要點》第四條:「本校專任教師須在本校連續服務滿一年以上(含本校附屬機構服務年資)始得借調出任校外專任職務...」之規定,李局長若要借調回市府,看來似乎不大可能。
另外,《臺北市立大學教師借調處理要點》第三條第四項:「借調期間不得兼任本校行政主管...」這條規定也阻卻了專任教師兼任學校行政主管者的借調管道。
據悉,臺北市立大學現任總務長要轉調學務長,而總務長一職可能由李昱叡兼任。依據《臺北市立大學教師借調處理要點》第三條規定,李昱叡如若兼任學校總務長(行政主管)即不得借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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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任教師須連續服務滿一年以上始得借調出任校外專任職務 ;與此同時,行政主管(總務長)也不得借調 |






北部體育界人士,非常關心這件人事案,非常非常有影響力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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