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轉彎要注意!路口「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中市警第二分局於112年4月14日15時21分接獲民眾報案,稱本市北區山西路二段與北平路二段路口有發生交通事故,經警方迅速到場查處了解,該路口為普通二時相號誌化路口,現場為黃男(70年次)駕駛汽車沿山西路左轉北平路往梅川西路方向行駛,與羅女(85年次)駕駛普重機車載乘客丁女(91年次)沿山西路往文心路方向直行時於路口發生碰撞肇事,車輛均多處受損。
汽車駕駛黃男無受傷,機車駕駛羅女左腳撞傷,後載乘客丁女身體有多處撞傷,二人均送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診室就醫,員警依規定對雙方駕駛人實施呼氣酒測,均未有飲酒之情事。目前員警正積極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以釐清發生經過,詳細事故原因將由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
第二分局分局長楊川提醒,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時,應遵守燈光號誌行駛,如號誌同為圓型綠燈時,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隨時注意車前狀況,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才能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確保你我行車安全。
受訪人:第二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鄧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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