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少年細故互毆 警迅查明身分連夜火速全到案 警:行為偏差籲自制,少年及家長忙道歉
鄭建勳\臺中報導
宏龍所所長 葉承蔚 受訪說明
昨(11)日下午17時許,太平區某中學國中一年級之15歲張姓少年及16歲王姓少年,兩人為同班同學,因當日在校內上課時段行走時不慎發生擦撞推擠,雙方衍生嫌隙,於放學後2人於校門口外附近相遇,一時一言不合下發生肢體衝突。
本案本分局獲報後,隨即掌握2名少年身分,張、王姓少年在家長陪同下到所說明,雙方未有明顯傷勢,均表示因一時未控制情緒,後悔莫及,均對此案不提傷害告訴。
本案雙方雖不提傷害告訴,全案仍依少年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辦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等規定,依法究辦。
太平分局呼籲,青少年遇有糾紛,應尋求校內機制或報警處理,切勿私下暴力解決,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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