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曾朝榮關心警用裝備智慧系統提升,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鄭建勳\臺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30)日進行警消環衛業務質詢,市議員曾朝榮關心警用裝備智慧系統提升,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警察局表示,台中市目前警用汽車853輛、機車3,174輛,市府每年均編列預算汰換達標準的警用車輛,並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共同供應契約」購置合適車款;另警政署將行車紀錄器納入警用車輛附屬配備,警察局也配合採購,每年編列養護費支應車輛行車紀錄器維護及功能提升。
警察局說明,目前警用車輛行車紀錄器規格,汽車為抗眩光後視鏡前後鏡頭型,高清畫質鏡頭,具紅外線補光或星光夜視功能,並有循環錄影、錄音功能,產品符合BSMI(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或CE(歐盟)、FCC(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認證;機車為高清畫質防水單鏡頭,朝車前、後均安置,並具麥克風及收音設計,機車鎖鑰匙打開主機開始錄影,鑰匙關閉即停止錄影,產品符合BSMI(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或CE(歐盟)或FCC(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規範。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禁止發表涉及他人隱私、含有個人對公眾人物之私評,且未經證實、未註明消息來源的網路八卦、不實謠言等。
3、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