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變更曠日廢時 13期直接找住宅用地蓋社宅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日前民進黨籍市長候選人蔡其昌發表社宅宣言,其引用南區當地曾里長之發言,恐讓民眾認為國民黨議員反對興建社宅。
李中議員今(31)日表示,他一再主張市府要優先讓青年與生育多胎的年輕夫婦入住社會住宅,自然不反對十三期重劃區興建社宅,但社會住宅應該直接使用住宅用地,若要用機關用地,一定會涉及都市計畫變更,曠日廢時反而對推行社會住宅政策不利。
李中指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對於「機關」的用途林林總總有二十一項,但就是沒有可用於「住宅」,因此,該教育機關用地如果要用來興建社會住宅,一定要走都市計畫變更此一途徑,才能合法使用。
李中說,眾所周知,都市計畫要進行變更,除了每三到五年才會通盤檢討一次外,每次變更都需要歷經檢討審議、計畫公展等諸多程序,沒有一年半載是無法完成變更的,因此他才會回應曾里長,不建議用機關用地,而是直接找住宅用地來興建社會住宅。
李中表示,都發局的人員若有陪同民意代表或中央官員會勘時,務必要本於職責,提醒相關的法定程序或規定,以免民代誤解做出錯誤判斷,甚至於因不當發言而導致好事變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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