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台中治安 警察局必須用實際作為讓民安心
鄭建勳\臺中報導
日前台中發生一件極其惡劣的暴力事件,讓所有家長痛心,一位台中宋姓大學生因行車不小心擦撞到瑪莎拉蒂,竟被名車上的三名惡煞圍毆至顱內出血,事後警方竟未將嫌犯以現行犯逮捕,還傳出惡煞意圖逃亡傳聞,台中市議員羅廷瑋表示,因一個單純的行車糾紛就讓一個剛滿18歲的孩子被惡徒暴力對待,暴戾之氣必須遏止,他強烈要求警方必須展開大掃蕩行動,用實際作為讓民眾安心,還給台中市民一個安全安寧安心的家園。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8條現行犯與準現行犯,嫌犯露有犯罪痕跡,持有棍棒兇器,從外觀上來判斷,宋姓大學生被打倒在地,警方趕到時嫌犯也還在現場,時間與空間的密接性都有對上,也有目擊者在旁,已有7、8成以上的犯罪機率,那為什麼警察沒有依準現行犯標準逮捕呢?!
羅廷瑋質疑,承辦員警是否過於含糊了事呢?警察辦案竟然滾動式修正,是要看傷患的受傷程度?完全罔顧人民對警方的信賴,這件事情的責任絕對需要有人負責,警察局局長應該要下台!
羅廷瑋也提到,單一暴力事件,因警方的消極心態,暴力沒有受到因有的懲處,讓傷者家屬無助,讓市民朋友憤怒,還讓盧市長鞠躬道歉,警方必須深刻檢討。
羅廷瑋表示,他是兩個小孩的爸爸,只看到行車紀錄器內宋姓學生孤立無援,被脅迫、被毆打,警方趕到現場後卻將嫌犯放走,如果這是發生在自己家人身上,你作何感想?在記者會上警方說明最新情形,也只表示因為宋姓大學生的意識清醒,所以沒有將嫌犯直接逮捕,這個理由足夠充分嗎?
羅廷瑋強調,要求警方立刻徹查失職人員,提出檢討報告,並展開大掃蕩行動,用實際作為讓民眾安心,還給台中市民一個安全安寧安心的家園。另外,希望市府對於受害學生給予最好的照顧,並希望透過民間與政府的重視,讓本事件的犯罪者將獲得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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