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素梅涉人頭助理費案首度開庭 辦公室主任認罪供述恐使案情細節浮現
記者葉羅傑\報導
無黨籍立法委員高金素梅涉嫌以人頭方式申領助理費、加班費及育嬰補助,金額逾787萬元,另被控詐領協會補助款,以及非法輸入7.4萬劑中國製新冠肺炎快篩試劑,台北地檢署今年6月8日依相關罪嫌提起公訴,並對高金素梅求刑12年6個月。案件25日首度開庭,立委辦公室主任利春仁及台東縣金峰鄉民代表會主席高勤書出庭時均坦承犯行,案件發展再度受到關注。
檢方指控,高金素梅涉嫌利用人頭申領助理費、加班費及育嬰補助,涉案金額超過787萬元;另涉及協會補助款及快篩試劑輸入等案件。全案共有24人遭起訴,其中包括高金素梅的助理、親友及相關人士。高金素梅目前仍否認犯罪,檢方則認為她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具體求處12年6個月有期徒刑。
同案被告張俊傑被控詐領補助款約933萬元,檢方求刑16年,求刑刑度高於高金素梅。至於25日接受法院傳喚的利春仁,其委任律師表示,利春仁家中上有長輩、下有年幼女兒,個人經濟狀況不佳,且在本案中沒有犯罪所得,若法院考量緩刑條件,能夠負擔的項目僅有接受法治教育,因此當庭表達認罪意願。
另一名出庭的高勤書也坦承犯行,並透過律師表示,除接受法治教育外,也願意以易服勞役作為緩刑條件。2名被告在庭上的態度,與高金素梅目前堅持清白的立場形成對比,也使案件後續攻防更受矚目。
律師李育昇分析,辦公室主任利春仁在法庭上改口認罪,若為爭取緩刑而進一步向司法機關說明申領助理費的實際運作方式,相關供述可能使案件中的人員分工、款項流向及執行過程更加具體。若這些內容經法院調查採認,未來高金素梅若仍全面否認涉案,辯護難度可能因此提高。
李育昇指出,利春仁的認罪本身,未必等同於高金素梅必然成立犯罪,但若其供述能與卷證、金流或其他證人證詞相互印證,將可能成為檢方補強犯罪事實的重要材料。對高金素梅而言,如何回應辦公室內部人員的認罪供述,以及如何說明相關款項申領與使用情形,將是後續審理的重要爭點。
本案涉及助理費、補助款及快篩試劑輸入等多項指控,仍須由法院依據證據進行審理。在判決確定前,高金素梅及其他被告均受無罪推定保障;至於各項犯罪事實是否成立,最終仍以法院判決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