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井近23公頃土地變更逾期 牽涉1200名地主權益受損,議員要求市府補救
記者董惟宣\報導
台中市龍井區土地使用分區及用地編定變更案,疑因市府行政作業延宕,導致近23公頃土地、逾1200名地主的變更權益受到影響。台中市議員林孟令24日在市議會交通地政業務質詢時指出,中央規定受理期限為民國113年10月30日,但市府直到民國114年1月才完成公告,因作業逾期,國土署不予受理,讓地主權益平白受損。他要求市府正視行政缺失,積極向中央爭取補救方案,不能讓民眾承擔行政延誤的後果。
林孟令在質詢時出示「拒絕行政缺失,強烈要求歸還地主權益」手板表示,大肚區大肚山一帶的行政區域已劃出山坡地範圍,並完成土地使用分區及用地編定更正;相較之下,龍井區仍有近23公頃土地、涉及1200多名地主,因相關程序未能完成,至今無法辦理更正,土地應有權益也因此受到限制。
他指出,依中央規定,本案受理期限為民國113年10月30日,但市府實際公告時間卻延至民國114年1月,明顯超過規定期限,最終導致中央不予受理。林孟令批評,市府行政作業慢半拍,造成地主權益受損,問題不應由民眾承擔,相關行政疏失也不能以程序已過為由不了了之。
林孟令要求地政局完整記錄本案行政作業過程,向中央詳實說明逾期原因及造成的影響,並以台中市政府對此案責無旁貸的態度,尋求具體補救方式。他強調,市府應從保障民眾權益的角度出發,持續與中央溝通,盡力爭取讓受影響地主恢復應有的土地變更權益。
對此,地政局官員在議場答詢時坦承,市府公告時間確實超過國土署所訂期限。官員表示,市府先前已就本案向國土署請示2次,但都未獲同意;後續局處將重新從保障民眾權益的立場出發,再次向國土署提報,並持續溝通、爭取解套空間。
除了土地變更案,林孟令也關注龍井地政大樓興建及預算編列問題。他指出,龍井區是目前台中市唯一沒有獨立地政事務所辦公廳舍的行政區,市府過去曾於民國112年至114年間編列地政大樓規劃設計費,但如今相關預算科目卻不見蹤影,地方建設計畫似乎陷入停滯。
林孟令在質詢中高舉「還給龍井地政大樓」手板,要求地政局長曾國鈞在本次預算中補回相關科目,讓龍井地區不再長期缺乏獨立的地政服務空間。不過,曾國鈞答詢時表示,目前預算已送交市議會,對於此次再行編列,他直言「來不及了」。
林孟令最後強調,無論是土地使用分區變更逾期,或是地方地政大樓預算遭刪減,市府都應正面回應龍井居民的訴求,不能讓地主權益與地方建設,因行政疏漏或預算程序而被犧牲。他要求市府加快補救與規劃腳步,提出具體時程與作法,真正把龍井居民應有的權益與建設還給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