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辦公室淪貪腐溫床!前綠委陳O珀涉收賄、詐助理費遭起訴,檢方求重刑
新華報導\1987創刊
政壇再爆重大貪瀆弊案!前立法委員陳O珀被控在長達十年的立委任內,涉嫌收受航運及租賃車業者賄賂、並與妻子聯手詐領助理費,不法所得近千萬元。臺北地檢署經過長期蒐證,於今日(28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洗錢等重罪將陳O珀及其配偶徐O諭等共16人提起公訴,並對陳O珀三項罪名分別具體求處8年、7年6月及7年2月重刑。
檢方查出,陳O珀的貪腐行為主要分為兩大部分。首先,他涉嫌長期收受航運界大亨、聯興公司董事長洪O正的賄賂。自105年起,洪O正以「顧問費」名義,每月支付5萬元給陳O珀指定的人頭帳戶,總計行賄超過413萬元。作為交換,陳O珀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利用職權,多次為洪O正的港區事業「喬事」,包括質詢並凍結對手公司的預算、要求調降港區土地租金,甚至在疫情期間為相關業者爭取紓困補助,並主導修正對其有利的《商港法》條文。
此外,陳O珀也被控收受租賃車業者50萬元賄款。當時,為反制交通部對Uber及租賃車業的嚴格管理措施,蕭O仁等多名租賃車業者透過管道請託陳O珀,並在立法院研究室內,以公文袋裝著50萬元現金交付。陳O珀收錢後,隨即召開協調會,要求交通部暫緩實施相關裁罰基準。為掩人耳目,這筆50萬元的賄款事後還被陳O珀指示,以多家公司名義開立不實捐款收據給自己擔任理事長的協會,企圖透過洗錢方式將黑錢漂白。
檢方偵辦的另一項重大犯行,是陳O珀與其擔任辦公室主任的妻子徐O諭,聯手長年詐領公費助理薪資。他們指示辦公室助理製作不實的薪資異動表,向立法院浮報薪資,再要求助理將多出來的錢領出現金作為辦公室的「小金庫」,供夫妻兩人私用,十年間詐領金額高達411萬餘元。不僅如此,徐O諭還被查出另外侵占其擔任理事長的協會公款110萬元,用以支付自己的保險費及住家開銷。
檢方痛批,陳O珀身為立法委員,本應廉潔自持,卻敗壞官箴,嚴重違背國民的託付與期待,犯後更以政治獻金等理由卸責,態度不佳,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同案中,行賄的業者及部分配合詐領助理費的助理也一併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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