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林孟令都建水業務質詢時 要求市府加速中科特定區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取得
記者黃登洲\報導
台中市議會第四屆第二次定期會都發建設水利業務質詢,台中市議員林孟令詢問都發局李正偉局長,有關中科特定區都市計畫原規定「第一之二種住宅區提供至少 30%之基準公共設施用地負擔(公園綠地用地佔用土地面積不得少於計畫面積10%)」,其中至少30%之基準公共設施用地負擔部分,為加速取得有關中科特定區公共設施用地,建議可由該都市計畫區內,未徵收的主要道路替代,來加速道路開闢。
目前該都市計畫區內道路未徵收,造成道路側溝改善或規劃人行步道(劃設綠人行步道)….等均須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如其中有部分地主不同意,則無法有效解決,所以,建議(住1-2)開發時提供至少30%之基準公共設施用地負擔,由該都市計畫區內,未徵收的主要道路替代,來加速道路開闢、道路側溝改善及規劃人行步道,提升居住品質。
林孟令再表示,在110年爭取並推動龍井區中央路電桿電線地下化,第一階段由向上路中央路口起往南到海尾路口,全路段工程已完工,工程款全數由台電負擔,第二階段將推動從海尾路至山腳大排,此路段因部分道路未徵收,造成道路路幅縮減,電桿電線地下化施作困難,影響地方發展,請建設局編列經費徵收計畫道路用地,以利台電公司進行第二階段工程。
另外都發局在112年10月19日分別於龍井區新庄社區活動中心及大肚區蔗部里慶順宮地下室,辦理擬訂台中市新庄子.蔗廍地區都市計畫案公告徵求意見座談會,從座談會過程,一直到目前為止,已經造成民眾對自己的權益主張議論紛紛,且宣傳不夠,為讓當地居民安心及信任政府,請都發局辦理座談會加強說明。
林孟令再詢問都發局長,在第三屆第八次定期會中就提到B9站附屬設施(停車場、接駁區、聯外道路)必須一併規劃,都發局在112年2月6日在龍井區公所,配合交通局辦理「台中都會區大眾運輸系統藍線建設計畫」都市計畫公開展覽說明會,當時也提出周邊配套的規劃,包含b9站體南北向的計畫道路及停車場、接駁站等配套規劃、主要用意可紓解站體周邊交通及停車問題,接駁站的設立可搭配中小型運輸工具,紓解民眾自駕的問題。
有關都發局辦理台中港特定區公設用地專檢,已經進入期末階段且同步進行整體開發可行性規劃。林孟令也請教建設局陳大田局長,龍井區在整開區內,有幾個公園(兒)用地尚待開發(共有13處)?中央路整開區(生活圈),就有4個公園(兒)用地待開發,就等跨區市地重劃取得用地,建設局就可進行推動建設了。有其他的議員同仁建議:要將停61變更成公園用地,請建設局進行評估,有這麼多的公園用地還沒有開發,有需要再將停61變更成公園用地嗎?況且停61,如果要變更成公園用地,必須在台中港特定區第五次通盤檢討再來提變更,如此是背道而馳且又曠日費時。局長有義務在其他議員詢問時,應該必須當場回覆,不要陷議員於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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