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不提供議員所查調的市政業務資料 遭抨擊蓄意隱匿、迴避議會監督 風波越演越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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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李榮鴻、張瀞分、賴朝國、張廖乃綸、羅永珍、李中等人,在市議會市政總質詢中,再度詢問社會局長呂建德及法制局長吳梓生,議員要求市府提供補助各社團及區公所辦理各項活動經費的資料,為什麼社團名稱都被寫上OOO,為什麼要蓄意隱匿?
李榮鴻拿出法務部101年12月26日法律字第10103110880號函,要呂建德唸出內容:「行政機關及其內部單位名稱等有關法人之資料,並非個資法所欲規範之個人資料,不適用個資法。另公務機關有關支付或接受補助之資料,屬於政府資訊公開法所定應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除有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所定情形之一外,自應予公開」。
李榮鴻說,法務部的函釋清清楚楚,公務機關有關支付或接受補助之資料,屬於政府資訊公開法所定應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市府如果不公開,就是公然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違法隱匿、黑箱作業。呂建德辯稱,他是依據政府公開資訊第18條第3項和第6項規定,運用行政裁量權處理,如果議員不服,可以採取救濟程序。
李榮鴻指責,法務部的函釋寫的清清楚楚,除了有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所定情形,也就是國家機密等,都應該公開,內政部和其他公家機構都依法辦理,定期公開補助社團及個人的名單和金額,社會局長呂建德卻故意胡扯,混淆視聽,違法隱匿,林佳龍市長到底在怕什麼?
市議員張瀞分也說,市府執行公務預算花納稅人的錢,預算怎麼執行、錢怎麼花,議員本來就該為民監督,社會局補助社團資料卻不敢公開,故意逃避監督,顯然裡面有鬼。
市議員賴朝國進一步質疑,他接獲很多社團投訴,市長林佳龍上任後補助分藍綠,顏色不對就完全拿不到補助,補助款都拿去給顏色對的社團了。社會局長呂建德辯稱,社團補助沒有分藍綠,只有台中隊。議員則要求社會局最慢周一前把資料送到議會。
李中議員懷疑,市府網站上公布補助社團的資料不完整,可能是選擇性公布、分級公布,要求政風處在下週三前調查清楚。
李中議員說,社會局係以公帑補助社團,其經費運用攸關公眾利益,且相關社團為公開團體、活動亦屬公開活動,社會局理應將完整資訊向民眾公開且應受議會監督。
李中議員詢問社會局呂建德局長其自社會局網站下載之資料是否完整,社會局長先表示該份資料即為完整資料,李中議員再詢問社會局長既然網站是完整資料、那為何給李榮鴻議員的資料要刻意以OOO遮蓋相關社團名稱,呂局長脫口說出因為有「分級」,此回應徹底凸顯社會局沒有依法完整公開資訊且私底下分級補助,社會局究竟依什麼法規可以進行分級?其欲蓋彌彰之作為不禁讓人懷疑林佳龍市府內難道全部都是機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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