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博花艷館佈展暨國內外花藝競賽委託專業服務案得標廠商 球員兼裁判
《園地公開來稿照登內容不代表本社立場;讀者可在留言欄張貼意見》
臺中市議員李中今(29)日在市議會進行施政總質詢時,質疑「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花艷館佈展暨國內外花藝競賽委託專業服務案」得標廠商「臺灣區花卉協會」球員兼裁判,而相關招標發包業務自農業局移轉給教育局時不僅經費從1.8億暴增為2.3億,身為花博總督導的張光瑤副市長與執行長郭坤明都不敢決行、而是由非任務編組成員的市府秘書長黃景茂核章,箇中緣由著實啟人疑竇。
李中議員指出,臺灣區花卉協會自101年申辦花博、乃至於105年林佳龍與AIPH(國際園藝生產者協會)正式簽約至今,其身份都屬於共同申辦(主辦)單位,依照採購法第39條規定,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與規劃、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要迴避,共同主辦單位因為知曉相關內容、其影響力比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高,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要迴避、影響力更大的共同主辦單位更應該迴避。
郭坤明副秘書長、王俊雄局長被詢問到時都否認花卉協會有參與市府相關會議,也否認有前往參加花卉協會的會議,但李中議員當場提出會議資料以及line對話的證據,證明臺灣區花卉協會不僅參與市府各次策佈展討論會議,郭坤明副秘書長甚至還奉命參加該協會的董監事會議。林佳龍市長被問到其夫人廖婉如是否也參加會議時,則語出驚人表示她有專業故可與會。市府一邊否認和花卉協會有所關連卻又實際互動密切,李中議員請政風處調查是否與花卉協會之得標有所關連。
此外,依照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2項規定,除需確認花卉協會無利益衝突或無不公平競爭之虞外,尚須機關同意且其前階段成果需公開,教育局政風室主任經詢問後表明迄今都沒有看過相關簽呈與資料,依照採購法規定應予廢標,但市政府卻仍讓花卉協會裁判兼球員,一方面擔任總顧問、一方面做策佈展與花藝競賽,其態度簡直就是視法律於無物。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禁止發表涉及他人隱私、含有個人對公眾人物之私評,且未經證實、未註明消息來源的網路八卦、不實謠言等。
3、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