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與台中市政府竟可簽署MOU! 議員質疑林佳龍,究竟是「共謀」還是「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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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日前親自(3月6日)與一家德國的霍夫曼諮詢公司簽訂所謂的「海洋採擴聯合開發投資案」,台中市政府對外發布新聞稿表示,「這項海洋採礦技術可以從海水中提取鎂、鋰等原料,且該技術已被德國廣泛運用,投資金額估高達1100億」,林佳龍還說「這項投資案將為台中市創造上千個工作機會,市府已成立專案小組,要讓這項具有指標性的投資案順利成功」。
今有媒體踢爆該家德國的霍夫曼公司根本就是一人公司,其公司員工只有霍夫曼一人,而且查不到其公司註冊號,其登記地址所在地的托爾內斯市政府也從未聽聞此家公司,德國工商會等處也沒有該公司的入會資料,且霍夫曼本人申請海洋採礦技術還被歐洲專利局撤銷,更沒有所謂「鋰」的萃取技術,這樣有疑問的一人諮詢公司,竟然可以跟台中市政府簽訂1100億海洋採礦的投資備忘錄,簡直荒唐到極點!
今有媒體踢爆該家德國的霍夫曼公司根本就是一人公司,其公司員工只有霍夫曼一人,而且查不到其公司註冊號,其登記地址所在地的托爾內斯市政府也從未聽聞此家公司,德國工商會等處也沒有該公司的入會資料,且霍夫曼本人申請海洋採礦技術還被歐洲專利局撤銷,更沒有所謂「鋰」的萃取技術,這樣有疑問的一人諮詢公司,竟然可以跟台中市政府簽訂1100億海洋採礦的投資備忘錄,簡直荒唐到極點!
此案恐將嚴重傷害台中市政府的誠信和名譽問題,更引出外界更大的疑惑,台中市議會國民黨團今日指出四大疑點,要求林佳龍市府跟市民說清楚講明白:
(1)經詢問外交部內部人員,MOU的簽訂都須有一定的流程,無論是政府和政府之間的MOU、或是政府和外國企業所簽訂的MOU,雙方應有深入的了解,並進行相關的查證是基本常識。為何林佳龍市府可以跟一人公司,沒有公司註冊號、沒有工商入會資料,又在德國偏鄉處民宅設立的公司簽署高達1100億的投資備忘錄,這種連基本查證、合理懷疑都沒有的市政府,未免也太荒唐了!請林佳龍說明清楚。
(2)林佳龍號稱該投資案的金額估達1100億,請問市長林佳龍,這1100億的金額是怎麼來的?是霍夫曼給的?還是自己估算來的?依據在哪裡?員工只有霍夫曼一人的諮詢公司可以給出1100億的投資承諾?議員調閱該MOU案的文件,市府卻回說是機密,究竟有多少的秘辛在裡頭,請林佳龍說明清楚。
(3)台中市政府經發局長呂曜志經媒體訪問說道,這項MOU簽署是霍夫曼先主動接觸,短短一個月的聯絡,簽署MOU前三天才首次見面,接著就簽署MOU。國民黨議員表示,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就貿然跟一家公司簽署MOU,前三天才跟對方首次碰面,這樣還敢簽?如此草率的行政程序,林佳龍簡直把台中市政府的誠信與名譽當成兒戲!
(4)根據專家指出,海洋採礦技術尚未成熟,經媒體查證霍夫曼有申請專利但被撤銷,更沒有「鋰」的萃取技術,為何林佳龍市府的新聞稿膽敢把該項技術寫得煞有其事,又把1100億的投資說得天花亂墜,還到處宣傳有上千個工作機會?為什麼這項有疑慮、不確定的投資案,可以說得如此美好、如此肯定,是林佳龍市府真的非常愚蠢,還是選舉掛帥,又或是另有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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