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圓環南路人行道改善有成 林副市長肯定盼維持成果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推動老舊人行道及騎樓改善工程,以豐原區圓環南路人行道作為第一階段無障礙人行空間改善示範區,同時實施清道專案,針對51條學區騎樓及人行道堆置盆栽、招牌等路障占用問題,進行違規勸導、稽查及排除,維護行的安全,獲得超過8成市民肯定。副市長林陵三今(22)日在道安會報上並進一步要求警察局及轄區派出所持續複查,期望維持改善成果,提供民眾更順暢安全的行走環境。
台中市政府今日召開道安會報,由建設局針對「豐原區圓環南路(中正路至西安街、安和路)人行道空間改善工程」進行專案報告。
建設局表示,市府以4年改善60公里人行道為目標,執行人本環境整頓示範計畫及人行道通行障礙排除計畫。其中,豐原區圓環南路位處豐原交流道通往市區必經路段,市府將中正路至西安街間雙側400公尺人行道作為第一階段無障礙人行空間改善示範區,包括增設4處駐車彎、設置22處無障礙斜坡道、更換68處清潔孔為防臭型化妝蓋板、增加綠帶面積等。該路段經過區長、里長、鄰長努力與地方協調,獲得民眾配合,加上駐區派出所持續巡檢,已成功打造這條長400公尺的人行道友善空間。
建設局也指出,市府自104年起推動老舊人行道及騎樓改善工程,部分路段改善完成後遭民眾占用及違規停放汽機車,因此展開跨局處聯合稽查掃蕩,執行長度達25公里;去年9月也推動市區道路人行道、騎樓無障礙示範計畫,鎖定51條學區騎樓及人行道進行稽查取締,獲得超過8成市民肯定。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郭士傑表示,協助推動人行道、騎樓無障礙示範計畫,警察局針對人行道、騎樓道路障礙違規情形進行勸導及取締,希望達成人行空間「無違停」、「無攤販」、「無路霸」三大目標。為貫徹執行決心,警察局在每周周報都會檢討執行成效,對於已經完成的路段也定期巡查,以維護執行成果。
郭大隊長指出,從去年11月至今年3月,市府針對51條路段違停及道路障礙樣態已告發5306件。其中,豐原區圓環南路是第三波稽查路段,這段時間也取締了148件,拖吊24部汽車,將持續編派稽查勤務,維護執行成果。
「如果要做就要徹底做成功!」林副市長表示,豐原圓環南路人行道空間改善工程是高難度計畫,雖然只施工4個月,但相關單位事前籌措許久,感謝都發局、建設局、交通局、警察局及轄內派出所、民政局、區公所等各單位協力配合,從豐原圓環南路先做起,讓市民了解市府的決心。
林副市長也說,從豐原圓環南路人行道施工前後對比照看來,確實可以看到改善效果,而政策的執行若無警察同仁的協助是無法貫徹的,期望警察局與區公所持續合作,共同努力將這樣的成果保留下來。
警察局也表示,今年將持續巡查並逐步改善街道市容,如仍有「騎樓營業器具妨礙通行」、「人行道放置盆栽、交通錐、招牌、私人障礙物」、「寬度3公尺以下人行道停放機車」、「人行道、騎樓停放汽車」等占用人行道及騎樓情形,經勸導不聽將取締開罰300元至2400元,期待民眾共同維護良好通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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